身份
清河县司吏 钱劳(第10回)。武松案文书署「司吏钱劳」;东平府尹陈文昭阅案,怒责 知县也不待做官,何故任情卖法,痛责钱劳二十板(第10回)。
主要关系
- 李拱极:所属县衙(李达天异文,第10回)。
- 武松:案牍吏典,被府尹 陈文昭 责打(第10回)。
关键情节
- 第10回:武松案解至东平府,府尹改供、责钱劳二十板,言县官任情卖法(第10回)。
评析
钱劳写县衙 吏胥受贿 一层,与 西门庆 馈送知县、府尹陈文昭清审对照。
相关
- 李拱极 · 武松 · 第10回
清河县司吏钱劳,武松案详允署名;东平府尹怒责其任情卖法(第10回)。
清河县司吏 钱劳(第10回)。武松案文书署「司吏钱劳」;东平府尹陈文昭阅案,怒责 知县也不待做官,何故任情卖法,痛责钱劳二十板(第10回)。
钱劳写县衙 吏胥受贿 一层,与 西门庆 馈送知县、府尹陈文昭清审对照。